惹得两三个正着急忙慌收拾东西出门的舍友投来羡慕的眼神,如果没有宋晓的早餐做对比,饭堂的馒头即使用料比较粗糙,但是就着从家里带来的酱或者是咸菜,还是很好吃的。
宿舍楼洗漱、洗澡和厕所都在走廊尽头,一层楼里住了一百多人,但是里面最多也就只能挤进去四十人。而且厕所都是一条坑道,中间只有一米高的墙挡着,厕所门是一块木板,有的厕所门还是坏的。但凡哪天断水了,这个大卫生间就要变成一个大型毒物。
最可怜的是住在卫生间旁边的宿舍,倒霉催的。
她们不用跑去食堂买早餐,就不着急过去和大家挤,慢悠悠地等过了十分钟,看不少人下楼了,这才拿着洗漱用品去卫生间。
厕所里味道重,宋晓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上厕所。觉得这么来来回回的不方便,并且有了初中住宿的经验,宋晓跑回宿舍拿了一个水桶过来装了大半桶水拎回去,还拿脸盆给盖住。
大多数学生都是买了早餐回来宿舍找酱或者咸菜就着吃,晏雨湘分到一个半包子,正准备干吃,宋晓从自己的木箱子里拿出来两罐酱来,从自己的饭盒里拿出来一个勺子递给晏雨湘。
宋晓拧开了罐子,一股香味散出来,晏雨湘闻到了都不自觉地咽口水。“这罐是辣椒酱,这罐是香菇酱,你自己选。”
晏雨湘舀了半勺香菇酱均匀地抹在馒头上,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竖起大拇指,“太香了,好吃!”
“我自己做的。”宋晓得意地抬了下下巴。
去食堂买吃的舍友陆续回来,也有舍友是从家里带了包子留早餐吃的。围着小凳子蹲着啃馒头的宋晓和晏雨湘吃得太香,大家都情不自禁地看过去。有想来蹭一点酱的,但是瞬间想起昨晚,想来宋晓家里条件应该是真的如肖萍所说,所以也不好意思往前凑。
开学第一天都比较轻松,第一节 课就是班主任组织的班会。
班主任黎老师先讲了学校纪律和班级纪律,以及就是班上的学生轮流自我介绍一遍,大家互相认识。
宋晓和晏雨湘自然是做了同桌,但是晏雨湘个子高,应该得有一米七,比班上一些男生还要高,所以她们就被调到了中间一列的倒数第三排。
班会最后一个事项就是选班干。她们宿舍的朱小雅是第一个上去的,剩下上去的三个人都是男生。四个人轮流发表竞选演讲,底下的同学纷纷起哄。
宋晓和晏雨湘是两个只会看热闹的,因为朱小雅是自己一个宿舍的舍友还是唯一一个女生,所以晏雨湘带头拉票最起劲,前后左右都被她劝说去投朱小雅,她们所在303宿舍的当然也是纷纷响应。宋晓被她带动,晏雨湘在底下喊“朱小雅最棒”时她也跟着附和。
但是有些可惜,上去竞选的廖宇章的演讲更打动人,而且这才刚开学没一天,廖宇章已经和班上的大部分同学都认识了。因此得到的票数是最多的。
最后,班长竞选结果出来后,廖宇章成功当选班长,朱小雅当副班长。
后面陆续选了其他的班干部,肖萍凭借多项才艺技能当选文艺委员,晏雨湘则是竞选到了体育委员。
“还有最后两个班干名额,同学们举手竞选哈。”
“就剩下劳动委员和纪律委员了,晓晓,你想当什么?”
宋晓抬头一看黑板,劳动委员和纪律委员?她都不想。“我觉得”还是把机会留给更有觉悟的同学比较好。
“老师,宋晓竞选纪律委员。”晏雨湘一下子就抓着她的右手高高举起。
“好,那就宋晓同学了。”黎老师转身就在纪律委员后面写上宋晓的名字。
宋晓一脸懵,就这么当上班干了?是不是草率了点?
“当纪律委员多拉风啊,看到违反纪律的可以把人记本本上,还可以去检查其他班的纪律问题。”晏雨湘真心觉得当纪律委员威风,但是她更喜欢体育,要是可以两个都选就好了。既然鱼和熊掌不能兼得,那就让好姐妹得。
从小到大,这还是宋晓第一次当班干部。
开完班会都已经快到吃饭的点了,黎老师是个才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和他们差不了几岁,看大家蠢蠢欲动的样子觉得好笑,大发慈悲地给他们提前放学走人。
晏雨湘中午和晚上都不在学校食堂吃,陪着宋晓走到饭堂与停车棚的岔路口才道别。
眼看着宋晓走进了饭堂,晏雨湘才大步往车棚走去,刚解开车锁想推车,后边一个高大的身影按住了她的车后座。
一回头,果然是她哥晏桥。
见到亲哥,晏雨湘就变成个话痨小跟班,“哥,你昨晚去哪儿吃饭了?吃什么好吃的了?对了,我昨天带了个同学回家吃饭,今天早上她还给我分了馒头,她做的辣椒酱和香菇酱特别特别好吃。学校厕所也太烂了吧,还好我没有分到靠近厕所的宿舍”
“晏雨湘,上车。”
“哦哦,来了。”
……
宋晓的饭盒是随身带在挎包里的,省了力气还要跑回宿舍拿。
他们班放学比别的班早,饭堂里只有零星几个学生在,还都是她班上的同学。不过大部分学生都是回家吃饭的,只有小部分学生在学校吃大锅饭。这高中的饭堂都没有她初中饭堂的一半大,打饭的窗口也只有两个。
宋晓探着脑袋瞧了又瞧,不自觉地抿嘴,饭堂的饭菜看起来不太好吃,而且基本没得选。就一个大白菜,还有个青瓜炒肉,看到的全是青瓜,瘦肉只有细碎的几小块。
“要几两饭?”打菜的阿姨拿铲子敲了敲装菜的大盆。
把饭盒打开递过去,“要三两饭,谢谢阿姨。”
打饭的阿姨抬头看了她一眼,给她铲了好大一勺青瓜炒肉,装米饭的时候也压得严严实实的。
宋晓回了宿舍,只有两个舍友在,一个叫金秋,一个叫韦子君,她们家里人中午都在单位吃,回去了还得自己做饭,索性中午就留在学校吃。
大家都不太熟,现在就三个人在宿舍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打招呼还有些生硬。
宋晓夹了片大白菜咬一口,嗯,清淡得一点味道都尝不出来,就跟把白菜直接扔热水里烫熟就捞了起来差不多。
嘀咕着抱怨了句:“太难吃了,比初中学校饭堂还难吃。”
金秋就是睡在她下铺的舍友,她们坐得近,宋晓说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也跟着附和:“学校饭堂的难吃是出了名的。诶,就因为在学校吃饭的学生少,就这么随便应付,能回家吃饭的谁愿意留在学校吃啊,绕来绕去,就是个死循环。”
市里的初中比高中的好多了,就是因为读初中的人多,学生里大多数也都是很普通的家庭,比不得能读高中学生的家境好,学校饭堂也确实便宜,所以留在学校吃饭的学生要多得多。但是按理来说,需要做饭的量大,应该没办法有更多精力顾及菜的味道,而吃饭学生人数少的高中食堂应该能把饭菜做得更好吃才对,但是现实确实反了过来。
韦子君睡在金秋的隔壁床位,艰难地咽下一口饭,“和学生多少没有关系,和做饭的人有关才对。”
这一听就知道肯定是因为有些深层次的原因,宋晓和金秋都齐刷刷地看向她。
“学校饭堂做饭的厨子是学校副校长家的亲戚,我家和他们家就在一个职工家属院,我们那儿的很多人都知道,但是知道又能怎么样?”韦子君无奈地耸耸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