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李燮说的没错,他就是当场斩杀了柳轶尘,天子事后也不过责他两句。
江令筹的到来却令局势微微变动。与柳轶尘这等文官不同,江家是真正手握军权的虎狼。江令筹又非书生,武艺整个京城更是只有三人能敌,且这三人还只是堪堪与他战成个平手。只要他出手制住局面,解了柳轶尘一时之危,闹到圣上跟前,也不过一人各打五十大板,申斥一通。
“殿下,这是…怎么了?”江令筹斜倚门框,眉头高高挑起,漂亮的桃花眼底散落着漫不经心,一脸高高挂起、看热闹的样子。
杨枝一眼瞥见柳轶尘胸口的血花,双目被宝剑的寒光刺地一紧,却没有上前一步,脑中思绪翻飞,手心捏着块玉石,静等着出手的时机。
李燮于这时转过脸,看见杨枝,讥诮地一笑:“堂堂大理寺卿借着查案的名义,正日将个女人带在身边,当真是好一段红袖添香的佳话……”说话间,剑光一转,下一瞬,剑刃却架到了杨枝的项上。
“殿下!”
“柳敬常,孤知道你不怕死,但你难道不怕她死吗?”剑刃一寸寸逼近杨枝的脖颈,她已能感觉到那刃口传来的寒气。
作者有话说:
第二个案子也快要结束了~~
第四十四章
李燮对柳轶尘都不留情面, 对她这样一个小小书吏,自然更不会放在眼里。
虽说他为人仁善,但少君的仁善与寻常人的仁善是两码事。
东宫守卫不如大内, 要调换一个人出门不算难事, 算着时辰, 天一亮城门换防的时辰出门,再有半个时辰, 就能遇上京畿岔路, 到时四通八达,还有山林为障, 李燮就是令人去追, 也追不上黄成。
是以, 她们现下要做的,便是少说拖上半个时辰。
剑刃就在她颈侧,她能感觉那刃口已贴着自己肌肤,太子毕竟在军中历练过, 又师从禁军的庄渭, 饶是不常动武,握剑的手也丝毫不抖。
杨枝能感觉到他的愤怒,以及那愤怒中裹挟的决心。她毫不怀疑柳轶尘再不就范, 那剑就将割破自己咽喉。
怕吗?
怎么可能不怕。
院外风拂树梢, 海棠花簌簌而落,春日的艳阳天, 金晖遍洒, 却逼不退眼前宝剑的这一点寒光。
她目下有两个指望, 柳轶尘屈服, 或江令筹动手。
可江令筹仍抱臂斜倚在门框边, 一手支着下巴,似在想什么不相干的事,心思全没在眼前的危势上头。就算他当真动手,她不是柳轶尘,天子断不会为了一个小小书吏让自己的儿子难堪。
那么只有柳轶尘一个指望。柳轶尘呢?
杨枝不敢看他,怕目光与他一触,便会多生出其他不该有的心思来,亦怕他为自己干扰,做出与自己本心相悖的事来。
柳轶尘清正刚直,为人表面淡漠,其实侠义热忱。一面是故交之女、跟了自己数年的部下,一面是……自己,怎么选?
不知为何,杨枝心中有一个感觉,若她只是个街头巷尾一个寻常仆妇,柳轶尘一定会选她。可是前几日,他才与她有了婚姻之诺,那么,她也算是他半个家人,一边是义,一边是自己人,若要舍,以他大公无私的性格,自该舍弃后者不是吗?
“殿下,臣有话……”
“殿下在寻一个锁骨上有疤的姑娘是吗?”几乎是柳轶尘开口的刹那,杨枝也开了口:“庆历六年九月初三日雨夜,殿下在乐平郊外闻香山的山洞遇见一位女子,那女子锁骨上有疤,后来……遗下一枚玉佩,为殿下所拾,殿下当日在大理寺沐浴时落下了那枚玉佩,返回来寻找,才撞上了黄成,是吗?”
贴在她项间的剑僵了僵,李燮冷冷盯着她:“黄成告诉你的?”
杨枝垂眸扫了眼那剑,银白刃口照出她清泠泠的眉眼,那双时常带笑的眼,此刻却像浸寒潭中一般:“殿下如何就认定了黄成便是那女子?”
“……那日天色昏暗,殿下并未看清那女子面目,只凭锁骨上有疤这一个特征,便断定黄成便是她,殿下不怕……认错人吗?”杨枝直直望向李燮,目光不退不闪。她知道李燮不是个果敢的人,她赌李燮自己也没有把握。
李燮果然陷入沉默,须臾,眉心不着痕迹地一敛,近乎赌气般道:“孤不在乎,孤只要找到她,见一个女子锁骨上有疤便抓一个,孤就不信找不到她!”
“那若是……”杨枝道:“……小的锁骨上也有疤呢?”
“杨枝!”几乎是她话出口的一刹那,柳轶尘明白了她的意图。
杨枝知道他的目光正灼灼落在自己身上,却没有转头,在太子惊愕的刹那,乘胜追击般道:“那玉佩是我阿爹留给我的,玉佩上镌着我的小字莺莺,还有一只莺鸟,十岁那年,我顽皮翻墙,自墙头摔下来,将那玉佩磕掉了一个角……殿下还要我再说说那夜情形吗?”
“……殿下想,黄成一个武人,怎会有莺莺这样的小字?”
李燮面色已然倏变,那枚玉佩还在他怀中,玉佩的确掉了一个角,而那上面所镌的字,与她所说分毫不差。
他从不是个自信的人,但他知道黄成与她交好,完全有可能将那夜情形尽数告知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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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六年九月初三,白日里还秋高气爽,临到午后秋风却不知怎么刮来一场雨,接连下了一整夜。
那一年,黄成父死,她好不容易寻到仇人的踪迹,追入闻香山,眼看就要手刃仇敌,却一个不留神,落入圈套,被山匪绑入寨中。那些山匪尽是些地痞无赖,见黄成生得不错,想要下手,却忌惮她武艺,竟对她下了下三滥的魅药。
黄成好容易从匪寨寻了个空子,从匪寨逃脱。雨夜难行,她狼狈逃到一处不起眼的小山洞中,却恰好撞上了上山寻捕珍惜鸟雀的李燮。
李燮当时其实是奉父命来检视柳轶尘的,彼时他还在乐平任县令,在一群文章锦绣的才子中并不突出,天子却偶然从泛黄的旧札中看到了一名十二岁少年锋利的才华,深觉此子机敏擅察,与自己有些木讷的儿子恰好互补,可辅佐东宫,遂让李燮亲自来看看。
李燮难得出京,又听说闻香山上有奇珍异鸟,一向对鸟雀格外有兴趣的他便趁机上了山。但那日天气不好,午后下了一场大雨,山陡地滑,李燮无意落入陷阱,摔断了腿。而当时只带了一个侍从,只好将他遣至山下寻人,自己孤身一人躺在山洞中。
黄成逃入山洞后,体内药效很快发作,神智昏聩间手脚全然不受控制,竟胡乱强迫了伤重的李燮。彼时已是深夜,洞内黑暗,黄成自匪寨逃脱后一直以黑巾遮面,李燮只摸索到了她锁骨上的疤痕。
药效过去,黄成恢复神智,又羞又愧间仓皇逃走,却遗下了随身的一枚玉佩。后来,她做贼心虚,再没敢回过那个洞穴。
那一夜,对李燮而言极为特殊。十五岁的李燮早其实到了经人事的年纪,宫中亦为他备下了宫女教引,只是他一味痴迷异禽,对女子丝毫没有兴趣。皇后早逝,天子又没有闲暇管这些小事,便由着他去了。
因此,当那个女子滑腻的肌肤贴上来的时候,他的脑中是茫然的,好像一根从来未在意的弦猝然绷断了,铮的一声巨响。而那弦仿佛捆着了一头巨兽,弦断的片刻巨兽狂奔而出,令人无措却又本能兴奋。
洞外细雨连绵,寂寂山野再不闻别的声音,他却仿佛听见了百鼓急擂,比誓师时军鼓擂的还要响。浑身燃起连绵的火,烧的不死不休。
他因腿脚受伤,行动不变,那女子又力气大的惊人,他的双手也被牢牢制住。那女子倾身上来,动作很是粗野——他堂堂太子何曾受过这等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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