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得不说,效果看着还是很不错的。
虽说是弄虚作假,但他自认心诚,谁为了伤得惨些,跟他似的,每天往地上磕脑袋?
方启川哼哼了两声。
古话说得对,有失才有得。
人呐,关键时候要豁得出去,否则,满盘皆输。
眼下就是那最要紧的时候了。
葛胥贪墨,自己这个上峰,最后是罚薪、降职还是罢官,全看他近期的发挥了。
至于砍头嘛……
他脑门子上的伤都这么惨了,只要不生大变故,有四公子这座靠山,他应是死不了的。
思及此处,方启川拿起了书案上的笔筒,翻过来,最底下有个小暗孔,轻轻一拍,其中掉出来一只小竹筒。
这竹筒是傍晚时送到的。
温姑娘让黑猫儿跑腿,竹筒就系在它的脖子上,猫儿毛厚,竹筒又小,不仔细寻还发现不了。
里头的内容,方启川当时匆匆看了两眼就收了起来。
现在,他重新拿出来看。
温宴给他的消息并不复杂。
“那日,大汉给方大人看的簪子,真的是你经手的那一支吗?”
只这么一句话,却是让方启川一个激灵。
先前不是个思考的好时候,又是突然之间被问懵了,脑海里浆糊似的,干脆先收起来了。
这会儿再看,方启川越想越是心惊。
纸条凑到灯火前,顷刻间烧成了灰,但这句话在心里反复品味。
“我还是想简单了……”方启川喃喃自语。
角落里,黑檀儿睨了他一眼。
在它看来,方启川确实简单了,他压根不知道,送完竹筒之后,自己不仅没有离开方宅,甚至还看了一出自伤八百的戏码。
方启川按了按眉心。
那日,簪子在大汉手上,人家摊开给他看了一下,就又收回去了。
事实上,方启川也就只这么看了,碰没碰,摸也没摸。
只凭一眼的印象,真的是准确的吗?
当然,那是因为第一眼看去,实在是没有发现不同之处。
款式、用料、工艺,皆和去年他经手的那支一样。
先入为主,加上心虚不安,才使得他越发觉得,就是它!
对方没有给他仔细观察的机会,目的是吓唬他,但是不是也能说明,那簪子经不住细看?
方启川越琢磨越是这么一回事。
书房外,磅礴大雨声中,传来了两声敲门声,小厮在外头唤着“老爷”。
方启川有气没力地应了声:“进来。”
门推开,小厮进来,一看方启川额头上的伤,愁道:“老爷,怎么看着又红肿了些?”
方启川摆了摆手。
他可不会让人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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