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他识相。
天气晴了,早晨弥了厚重的浓雾,灰蒙蒙,雾沉沉的。
各种修葺事宜正常进行,因着治水进程推了大半,受灾的南郡百姓也陆陆续续回了南郡,回来的青壮年都来帮忙,众人齐心,修葺速度更快了几分。
这日子一晃,竟到了端午。
五月五日,古俗忌为‘恶日’。
五月时昼最长夜最短,是阳极盛阴极衰的时候;但物极必反,也就在此时,阴气会悄然滋长。五月盛夏多发疾疫,被认为是个不吉利的月份,被称为“恶月”。
当然,五月为恶,各地行祭祀活动,民间有勿晒被褥、勿给房子加顶等诸多忌讳,其中最残酷的则是“五月生子不举”(不养五月初五生的孩子)。①
这其中就有一桩骇人的故事了。前朝百姓认为此月出生的孩子会妨害父母,其中尤以于端午这天出生的孩子为甚。这时出生的孩子往往会被父母送人、遗弃甚至杀死。
前朝一文人就出生于端午这一天,尚在孕期时其父要求其母“勿举也”,然而心软的母亲留下了自己的孩子,等孩子长大被父亲见到后大怒,说道“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
这是当时前朝百姓流行的说法,认为五月出生的孩子长到和户门一样高的时候,会妨害他的父母。
这位文人回答他的父亲“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必受命于户,则可高其户耳,谁能至者!”(人要是受命于天的话父亲不必忧心,要是受命于门框的话,加高门框不就行了么),挡回了父亲的这次发难。
遍布大江南北的更多的孩童则因父母对生月的迷信而丧命。前朝时百姓对子女出生月份比较重视,“凡二月、五月产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
西蜀官吏则认为这项风俗有失道义,废除了“五月生子不举”。
除了前朝这项恶习,留下的大都是美好的祝愿了。有赛龙舟、饮菖蒲酒与雄黄酒、踏青、斗百草、捉□□、浴兰……民间的习俗。
而斗百草则是分为文斗、武斗两种方式。文斗比拼参与者的植物知识,认出更多植物者获胜。武斗则是两人分别拿住手中植物的茎,用力拉扯,断者为输。
当然,除去这些,皇帝还会宫中设宴,宴请官员,其中不可不提的每年的必备项目就是食枭羹了。
枭就是猫头鹰,因长相欠佳、叫声凄厉,被人们视为不详的象征。每年皇帝在端午节于宫中宴请群臣时,就把枭做成羹汤赐给群臣食用。其寓意当然就是将不忠不孝之人从皇帝身边驱除。因此,这个习俗也被局限于宫廷,并未流传至民间。
修葺事宜进行的差不多了,因着端午,南郡也热闹了起来,多是三两结伴的男子,也有偷跑出去想要沾沾喜气的女子。
沈清和几天前就约了秦筠去踏青,共赏龙舟赛,秦筠欣然应允。
在端午有送荷包与送扇的习俗,沈清和也早早地备好了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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