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妖精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抓住一只兔子,逗她,撩拨她,看她惶惶。
生活太无聊了,郑嘉珣想,应该找点乐趣。
于是,她眨着眼睛,唇角弯起,勾出一抹坏笑,指着身旁变频闪烁的灯牌,给温鲤讲了一段往事。
“陈鹤征在这里办过一场生日宴,当时小少爷心情好,拿着吉他上台来了段sl,时长大概三分钟,被人拍了下来,发在群聊里。几百人的那种夜店微信群直接疯了,男男女女,全在打听他是谁,什么时候还出来玩,能不能认识一下。再后来,那些人说上千万的灯光效果,不及他一个人瞩目。”
那样子的陈鹤征,野性不羁,百无禁忌,温鲤也曾见过,在大学的时候。
舞蹈学院和桐大离得近,女生宿舍夜聊,最常提起的人就是他。
他在学校的体育馆打球,黑发汗湿,手臂上肌肉线条嶙峋鲜明。他穿着黑色的卫衣,身形挺拔,自夜场中攒动摇摆的人潮间穿过。
频闪灯忽明忽暗的光影下,他侧身,半回头,深邃漆黑的眼睛,映出跌宕的世界。
身旁锦绣如灰、鲜花着锦,独他一人,安静、冷感,眉眼有霜雪。
那一瞬的张力,是惊人的。
温鲤眼前忽然闪过钟萦的脸,表情淡淡,桀骜率性,同时,她心里涌出一个大胆又荒唐的想法——
如果,她也变成那个样子,一身反骨,鲜明又热烈,是不是就不会再患得患失?
成为一个坏孩子,是不是就会变得更勇敢?
坏一点,就会有更多偏爱吗?
郑嘉珣瞳仁清亮,指尖压住温鲤的唇珠,轻轻地,点了点,她笑着:“陈鹤征要是在里面,你就进去把他抓出来;他要是不在,你就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夜晚那么长,这才刚刚开始,何必急着回家种蘑菇?”
说完,郑嘉珣握住温鲤的手腕,带着她往灯光最厚重的地方走。
*
一脚迈进金域的大门,似乎就再也分不清晨昏昼夜。
这里永远热闹,屏蔽天光,电子音疯狂震颤,舞池里冒着烟,人群高举双手摇摆不休。
室内,赛博朋克的设计风格极具科技感,卡座像太空舱,冰冷的蓝、小众的青,以及混沌暧昧的紫,各色光柱扫过人群,年轻男女五官妖艳,却又面目模糊。
郑嘉珣是金域的常客,她一进来就遇到相熟的酒保,衬衫挺括的帅气小哥哥给她指路,说:“那帮人在包厢呢,等你半天了。”
电音太重,说话全靠吼,郑嘉珣点头,吹着口哨,顺便摸了一下男生的脸,揩油揩得光明正大。
小男生也不生气,还朝她自荐,说:“我新学了一款鸡尾酒,一会儿你来,我调给你尝尝,不收钱。”
郑嘉珣笑了笑,没拒绝。
真是个纵情声色的好地方啊,没有委屈,没有不甘,没有辗转反侧,只有一宵畅快,不问来日。
金域的包厢数量不多,开间宽敞,价格也贵得离谱,里头应有尽有,甚至摆了水果和甜品的自助餐台。
昏暗的光线下,十几个年轻男女互相碰杯,骰盅摇得哗哗作响。
郑嘉珣一进去,就被一个叫艾米丽的女生抱了个满怀。郑嘉珣顺势将温鲤从身后推到人前,说:“这是我妹妹,带出来玩,我顾不上的时候,你要罩她,别让人灌她酒。”
艾米丽身材丰满,也不知是妆化得好,还是混了血,眼窝很深,眼睛特别大。她抬手比了个k,不等她说话,旁边一声惊叫:“卧槽,这不是上次在四时同春遇见的那女的!”
话音响起的同时,一个满脑袋金发的男生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步蹿到温鲤跟前,笑得热络又妖孽:“小妹妹,还记得我吗?”
卓屿自称桐桉夜店扛把子,爱组局也爱凑局,恨不得24小时都在夜店里泡着。
他对温鲤印象极深,能让陈鹤征失控的女孩子,卓屿就见过这一个,所以,这样暗淡的光线下,也能一眼认出来。
郑嘉珣有点意外,挑眉看温鲤:“你们认识?”
温鲤对卓屿没什么印象,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提到四时同春,思路从陈鹤征身上发散开,她倒是想起来了。
当时,卓屿是跟在陈鹤征身后的。
于是,温鲤点头,谨慎地回答说:“见过一次。”
“嗨,别说得那么生分么。”卓屿笑着,“阿征一见你,脸色全变了,醋劲儿那叫一个大,我都惊了,陈鹤征居然会吃醋?后来,他又一个劲儿地灌酒,把自己灌到胃疼进医院,要不是亲眼所见,谁跟我说我都不会信的。”
旁边有人搭腔:“你少造谣!当我们不认识陈鹤征?”
“我亲眼看见的,”卓屿回身,在那人肩膀上杵了一拳,“狗才骗你!当时,阿征从餐厅出来直接就送医院了,迎哥打电话给我兴师问罪,我腿都哆嗦。陈鹤迎哎,惹急了他,我吃不了兜着走!”
旁边的人笑着哄他:“瞧你那点儿胆子,不够丢人的!”
卓屿喷他:“你胆子大,你敢去惹陈鹤迎?”
温鲤站在那些人周围,却又像跟他们隔了维度,耳边乱糟糟的,全是杂音。
后来,卓屿又说了些什么,她完全没听清,心耳神意之间,只剩下一个念头——
原来,当初陈鹤征突发胃疾,送医急救,是因为她。
原来,在他们刚刚重逢的时候,陈鹤征就已经开始动摇,心软。
面对温鲤,他似乎永远做不到彻底绝情。
作者有话说:
感冒,头晕,一天好几十个喷嚏,实在写不动了,所以,字数有点少。
明天尽量多写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