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浑身脂肪高于瘦肉的鵪鶉,里奇有了饱足的一餐,这广大的林子什么都有,唯独缺些平常伙食,可明日食物的烦恼就留至明日去想罢。不确定深夜是否有猛兽侵袭,里奇先将树木作为休憩之地,攀前,他脱下鞋子埋于草丛中的土推,只带着一条绳便爬上去,这不是轻松的过程,他笨拙的模样聚集了剩馀的鸟儿们看好戏,一旁的松鼠也许都在嘲笑他。
好不容易上了树后,他用绳子捆住自己和树干,里奇耗尽体力,任由双眸闔上结束他的一天。翌日,天甫亮之时他便睁眼,里奇小心翼翼让自己下树,仔细端察经过一夜的地上,似乎安稳如昨,他放心了,这里没有大型食肉动物,埋于土里的鞋子也完好如初,他将鞋倒晃把土给抖出来,该动身去寻求能吃的,其实,里奇有那么些想不透,这带怎能见着鵪鶉呢?
他往西北方走,二十分鐘后即看见长着丰硕果实的草,里奇摘了一粒,仔细地看了看,闻了闻,这是他熟悉的品种,以前在北洋的斯哈拉威河大庄园行窃时见过,这果实可好吃了,汁多肉大,微酸涩,但不至于食不下嚥,反倒是很好的开胃菜。这如此广的森林去哪里找溪流呢?里奇是聪明的,秋意下甦醒的小动物们常前往水源处,里奇也不知凭什么,只是凭运气跟踪野兔、山河狸等来到这似于北边的一条内河。
掏出袋中的二十馀颗果实清洗,小动物们见他此举也纷纷觉得新奇,洗净后他看牠们一副水汪汪大眼样,分食了十粒给牠们嚐,嚐了果实的野兔立刻就跑了,里奇也不是很在意,吃完剩馀的果实打算利用今天好好探究这林子一番,野兔这时却突如其来叼着好几颗坚果丢在里奇面前,让里奇些微讶异。
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勘查约莫三分之一的地形,大致了解哪里有可食用的果子,哪条内野溪是能抓鱼的,又或,哪里有肉吃。下午则继续考察,什么是野兽出没的巢穴,什么是禁区,什么是危险地区。里奇不知道会在待上多久,但许是会在这住一段时间吧,谁知道呢?事情永远都有变数,就如同他不知何时能找到他心爱的女孩。
女人,里奇不是没见过,他一直想找一位一眼就能心动的。孤身太久,里奇可望寻得终生半他身旁的情人。他长得如野兽般,女孩子见了都害怕,他不会说诱人的话,窃取是他的专长,捆了人,偷得心,他自觉一点都不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