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红追沉默许久,忽然将长剑往沈柒身上一抛。
沈柒抬手接住,嘲道:“弃剑投降?”
荆红追道:“把这剑带回去,还给苏大人。剑是他花了三百金买给我的,如今我用不了了,物归原主。”
三百金!就住那么个小破宅子,家里连个像样的摆设都没有,竟能拿出、也舍得拿出三百金给侍卫买一把剑?买给我的两坛羊羔酒也才三两呢!沈柒心里又酸又涩,直恨得牙根发痒,盘计着趁他病要他命,干脆就在这里把人结果了,回头推说是七杀营主下的手。
刀锋推出寸许,又听荆红追说道:“大人若是知道了今日之事,怕是会心里难过。你不要说实话,就说赶到现场时,我已经走了。”
“……你要走?不是死活都要赖在他身边,这下怎么就离开得那么干脆?”沈柒半是嘲弄,半是狐疑。
荆红追面无表情,像一块被坚冰层层包裹的石雕,硬邦邦地道:“我走之后,大人的安全就交给你了。你得用你的命去护着他。”
“这还用你说!”沈柒咬牙,“没了你——以及那些豺狼虎豹——我和他两个好得很。”
荆红追又一次沉默了。片刻后,他说:“告诉大人,我去追寻我的‘道’了,原本我以为那就是他,经此一战我才发现,只有剑才是我毕生的追求。不能当面拜别,我很抱歉,希望他海涵。”
他说完,头也不回地向前走,脚步有些踉跄、有些僵硬,脊梁却挺得笔直。
沈柒目视他孤旷的背影逐渐远去,眼神复杂。
那厢,营主见锦衣卫人多势众,所结刀阵又颇为棘手,哪怕自己可以尽数诛杀也得耗费些时间,恐拖久了朝廷大批援军赶到。于是觑了个机会突出重围,运起轻功朝城外方向疾掠而走。锦衣卫们如何甘心被他走脱,当即上马追击。
高朔也想上马去追,忽然见自家主官站在墙边,手中还拿着荆红追的佩剑。他迟疑一下,走过去问:“大人,你放那草寇走了?”
沈柒俯身拾起剑鞘,将黑白交织的剑锋送入鞘中,若有所思地说道:“这种时候,他走了,比死了好。”
高朔想了想,又问:“他为何要离开?如若真的功力尽失,昔日仇家闻风上门,岂不是要命?现在苏大人是他最好的依靠。”
沈柒道:“荆红追此人虽然多余又讨嫌,却是个真正的硬骨头。他自觉成了个废人,无法再行护卫之职,留在清河身边反而成了拖累,所以干脆一走了之。”
高朔方才依稀也听见荆红追最后几句话,心中感慨万分:“他让大人替他转达的理由,不近人情到了极点,苏大人听了想必会心中生怨。何必呢。”
沈柒的拇指在刀柄上慢慢摩挲,垂目道:“既然这是他的心愿,那我就一字不漏地转达,让他求仁得仁。”
荆红追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巷,周围的人或行色匆匆、或指指点点,都像与他隔着重重帘幕,依稀可见又毫无意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