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的杯子啊!可怜的周逸警员心里是这么想的!
被顾孟平赛到了车子里,周逸是有些小脾气的,本来顾孟平都说好了要带他,但是这两天一忙起来,顾孟平就自己跑了,他连人影子都找不到。
“这是要去哪儿?”周逸问道。
“听说你刚进队的时候跟着木凡干了几天?”顾孟平问。
“对呀!木哥脾气挺怪的,不过人很好……”小伙子有些崇拜的说道。
脾气怪……顾孟平想了想,确实挺怪的,一个做法医,天天跟尸体打交道的人,洁癖严重成那样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的。
“那你知道怎么将器官保存下来吗?”
“你说的是哪种?搁冰箱里或者是泡在药水里吧。”周逸想了会儿回答道。
“你觉得凶手带走之后会选择哪一种?”顾孟平又问。
“我觉得是后者。”
“为什么?”
“直觉吧,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往冰箱里搁东西的,毕竟和吃的东西放在一起的,要是哪天拿错了呢,虽然也遇到过凶手煮遗体的凶案,但是这个凶手看着不像!”
“为什么?”
“凶手明明有更好的泄愤方式啊,没必要这么做吧,我倒觉得凶手把手脚那回去泡着了,跟泡椒凤爪一样,弄个坛子装满药水再把遗体装进去制成标本,这样还能时不时的拿出来看,以此来获取快感。”
周逸说的有模有样的,顾孟平的嘴角却忍不住的抽了抽,亏得这小子没有在牧致远面前这么说,不然牧致远肯定会让他写检讨的!
“凶手已经在杀人中找到了快感,所以才会有三个案子的发生,不然确定目标后直接杀人就行了,不会选择三个人,最后一个案子的凶手绝对不是王富贵,因为王富贵没有在杀人中找到快感,他认罪的时候只有恐慌和后悔,享受快感的人是不会有愧疚的,但是第三个案子的案发现场却可以看出来凶手在享受这个过程,所以他在现场来回踱步,看着死者死在自己的面前,他甚至有些兴奋的看完了整个过程,这个人可能不是前两个案子的凶手但是绝对是案子的旁观者。”周逸说的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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