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伺候的人不明就里,以为是出了意外,赶紧把从马上滚下来、吐得稀里哗啦的卢修斯送到医生那里。
他还记得:赫加德和露西亚来看过他一次,坐在他旁边大半个白天,到晚上该赴宴的时候才离开。“你不该杀他,如果她喜爱他,生下的孩子会很容易辨认,不会威胁你的继承人地位。”赫加德在离开前说。
卢修斯那时候还太小,不能明白父母之间的关系,他觉得父亲柔弱、优雅又美丽,母亲没有理由不去爱他而要去爱一个黑奴,一定是受了他人的蛊惑。所以只要捏死那个恶心的贱种,让母亲重新想起父亲来,他们自然会和好如初,谁会不爱他呢?
他穿过荆棘与迷雾似的时间的环绕,从追忆里抽身,回到弥漫着松木和琥珀调香气的房间里来,黑发的少女沉默地摸着他的头与脸,手指柔软的像是天生的贵胄或者娼妓。
“你爱他么?”卢修斯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懊恼地咬上弥赛亚的胸口,跟昨晚留下的印痕排排坐,跟约好的也没什么两样。
弥赛亚叹了口气。
她收回安抚卢修斯的手,蜷指为梳,开始整理自己披散着的黑色长发,她知道这把头发很美,但是她打理起来总是讨厌,就像讨厌别人的漂亮东西。
但卢修斯似乎并不想放过她,如果他能再长大些——长到像他父亲那样年纪,那样可以被人堂堂正正地喊作“青年”,而不是迟疑着是不是要写作“少年”的时候,他就能知道有些问题只管烂在肚子里就好,因为答案其实不会有人想要知道:
“你听这么久,不想说点什么?”他伏在弥赛亚怀里,直起身子来看她,目光炯炯。
她又叹了口气,让他换个姿势,以便两个人都能更舒服些。
卢修斯听到“舒服”两个字,又往她身上乱摸,转念又想起她身下的血,又抿抿唇收回手。
“我只讲一遍,我与公爵大人的初见,”弥赛亚注意到:他的眼睛比赫加德要蓝许多,像油画里被画家用手指沾着调过的、户外天空的颜色。“听完之后,你就再也不要问,我爱不爱公爵大人,或者他爱不爱我了。”
她总是刻意地避开使用“你父亲”这样的字眼,哪怕这样更方便,仿佛只要她只要在人前遵守着礼节不逾矩,神就总会用爱怜的嘴唇吻过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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