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人类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两项本能,一则是生存,一则是繁衍。
在自然选择的淘汰下,有利于生存和繁衍的变化,被遗传了下来。不利于生存和繁衍的变化,则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这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
那么,人之所以为人,猪之所以为猪,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是遗传基因。
基因决定了人与猪的区别,也决定了非洲黑人与欧洲白人的区别,也决定了智商两百与智商五十的区别。
无双你不要朝着小何翻白眼了,你没有两百,他也不止五十。就算你是人,他也不是猪。
那么,进化的基础是什么呢?
是基因突变。
什么是基因突变呢?
细胞分裂时,通常是精准而稳定地自我复制。复制时偶然出现了编码的错误,从而产生了新的基因,这就是基因突变。
你没有听错,其实就是个乱码,也可以称之为BG。
编码错误是偶然产生的,基因突变也就是随机出现的,并无好坏之分,更无善恶之分。
好坏是功能判断,是否于己有利,这是科学研究的范畴。
善恶是价值判断,不要影响了别人,需要用规则来约束,这是伦理学研究的范畴。
基因突变会导致人体性状发生变化,比如肌肉更发达,或者头脑更聪明,眼睛看得更远,嘴巴咀嚼更有力,体型更大,跑得更快。
当然,也有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变化。
有利于获取食物的,就保障了生存。有利于获得交配权的,就促进了繁衍。
不利于获取食物,得不到交配权,这种突变就可能无法流传了。
另一种情况是,气候大环境发生了大变化,常见的是剧冷或者剧热。耐寒或者耐热的就存活下来,其余的就大范围灭绝了。整个种群的灭绝,无论良莠。
但这里面有一个默认的条件,一切要以数万年为标尺来考量,自然选择的过程是漫长的。
类人猿直立行走,不过两百万年。人类文明发展至今,还不到一万年。换言之,现在的人类与人文始祖黄帝,在硬件条件上,其实也并无太大的差别,还谈不上自然选择的作用。
而基因被证实及分子生物学发展至今,才不过是半个世纪的时间。
上述都是中学生物课上普及的常识。
在这里我要敲一下黑板,记住这三个数字,两万个世纪,一百个世纪,半个世纪。这三个数字依次比较,都是两百分之一对不对?
哦,还是先喝一杯吧,我是不是把这儿当课堂了?
哦,无双你是说我跑题了吗?
哦,还是没说到神,下面就说说神这个东西。
一般说来,神具有以下三个属性,一则是创造万物,一则是长生不死,一则是定义规则。
创造万物,包括正创造和负创造,负创造当然就是毁灭万物。
长生不死,就是亘古存在,永不消亡。
定义规则,就是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制定宇宙法则,并通过教化或者奖惩来告诉万物,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也就是道德判断和价值取向。
换言之,神赋予意义。
打个比方,神是一个网络写手。他写了一本书,也就是创造了一个世界,并且让世界按照一定的规则运行。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和万物,无论主动也好,被动也好,无意识也好,都要按照神的旨意办事,神会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再进一步来说,写手是处于这本书之外的。书中发生各种故事,各种角色互动,完全取决于写手的自由意志。书中角色却是半点儿也左右不了写手。
换言之,写手就是神,就是天,除了那些缺德的死太监。
为德不卒嘛,留下半截子世界空落落的,下面没有了。
至于书中各种角色,咬牙切齿地宣传要逆天,吞天,弑神,灭神……不过是个笑话罢了。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无双你要说什么?
哦,谁规定了院士就不能看小说了?谁规定了网络小说就不是小说了?他是神吗?
下面会讲我为什么看网络小说……
说完了神,再回到人类。
在两万个世纪里,人类并未创造什么物种。在一百个世纪里,人类毁灭了绝大多数物种。并且终究会将其全部毁灭,除了人类豢养的家畜以及受人类保护的野兽。
上面说了,毁灭是负创造,毁灭也是创造。神主创造,魔主毁灭,神魔原本一体。这是创造万物。
在动物可考察的尺度内,人是不死不灭的。这是长生不死。
其它动物的生存要看人类的喜好,符合人类要求的才得以繁衍。这是定义规则。
那么,对其它物种来说,人类是不是神呢?
是的,人类早就是地球上的神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隐含条件,除了人类自身之外。
人类还不是自己的神。
好了,基因编辑来了。
嗯,写手不是神,编辑才是神……
嗯,网络小说中的角色,真的要逆天,吞天,弑神,灭神了。
恩,人类要创造万物了,人类要创造自己了,这就是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
“老师,您说的这个创造,是负创造吗?”宁无双觉得自己还是没有被说服,趁着石院士夹菜的工夫赶紧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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