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
翌日,雾霭逐渐消散,天刚刚露了个粉粉脸,我就悄悄起床了。
我蹑手蹑脚到张清的房间瞧了瞧他,他一反常态地还没有清醒,以往他可是风雨无阻的准点上班,设置了程序一般精确。
他眉头轻蹙,唇角紧抿,一只手捏在右眼梢,脸色有些苍白,醉酒的痛楚还在困扰着他,估计这一夜他同样睡得不够安生。
我没有舍得叫醒他,悄无声息地出去,手忙脚乱在厨房里煮了醒酒汤和小米稀饭。虽然论起厨房的活计,我基本上抓瞎,但好歹为他弄一点也算尽了心,我问心无愧了。
我将早餐放好留了张条,打了电话央求周阿姨早点来照顾他,就自己独自去学校了。他一年四季敬业爱岗,偶尔赖个早床也不算为过。
新婚第二天,作为新娘子的我独自一人上班多少有些凄凉,我有点同情自己。我不和张清打招呼就走,有一点是因为他新婚之夜冷落我的缘故,但更主要的是他对彩云姐的痴情让我有一种无言的挫败感,我根本不晓得用哪种姿态去面对他。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心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他们的要求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张清似乎算个异类,他独钟情那朵红玫瑰。这朵花满满占据他的心房,四季盛开永不凋谢,也不打算允许另外的花来觊觎它的位置。陈彩霞一语成谶,说的是真的,张清永远不可能忘记她姐姐的。那我自不量力闯进他的生命,有可能就是自取其辱。
或许我认识的张清,就是一块阴沟里的石头,咋一看刚毅炫目,实际上又硬又冷,可能揣在怀里捂一辈子也不会将他融化。既然这样,他又何必要将对我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感觉敷衍成婚姻呢?婚姻是爱情的至尊殿堂,是神圣而且惟一的,怎禁得起我们如此亵渎!
我木然地呆坐在办公室,面前摊着备课本,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回过头来审视自己这次草率荒唐的婚姻,感到茫然和力不从心。
可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正如我对许彬所说,自己选择的路,即使是跪着也要爬完,想到这里我感到不寒而栗。
“小枫,有家长找你。”旁边的同事用肘子拐拐我。门口有人朝我急切地招手,是曾小娟的妈妈。家长找自己孩子的班主任,挺正大光明的事,干嘛鬼鬼祟祟搞得像特务接头似的。我心里颇不以为意,脚步却不敢迟疑,迅速迎出去。学生永远无小事,涉及到他们马虎不得,没准什么时候就有人给你爆一冷门,让你措手不及。
“怎么办?怎么办?”没等我开口,曾妈妈一把抓住我,语无伦次连连问。她显得惊慌惶恐却又六神无主,仿佛我是救世的菩萨,马上可以给她指点迷津。
我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待我安抚一阵,她激动的情绪才有所平复,但她接下来的话马上又惊得我瞠目结舌。
曾小娟流产了,正在医院住着。这消息劲爆的还真是让人受冲击,让你不能不惊叹,这世界多么匪夷所思!
待我心急火燎赶到医院,曾小娟病恹恹地躺在病床上,高高吊着的药水正不紧不慢地滴着。大约是失血的缘故,她的脸色惨白,嘴唇灰暗酱紫,十四五岁的孩子看上去羸弱瑟缩,让我忍不住唏嘘不已。
她见我进来,挣扎着要坐起来,我赶紧制止,“别动,你好好养着。”
我的声音里饱含无限的怜爱,曾小娟张大泪汪汪的眼睛望着我,隐隐地带着一丝祈求,我的心震慑地一颤。
“别胡思乱想,一切交给我。”我挨近床,理理她额头凌乱的碎发,温柔地抚摸着那被虚汗浸湿的小手。曾妈妈伏在床尾抽抽搭搭地抹着眼泪。
我没有为自己大包大揽的话而脸红。的确,那句轻飘飘的安慰的话对她来说实在是苍白无力,于事无补。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让她怀孕的是她的继父,她自己愚昧的妈妈不愿意将他绳之以法。
曾妈妈说让事情大白于天下,本身残缺的家庭会更加破碎不堪,并且曾小娟将来会抬不起头做人,一辈子都毁了。表面看起来曾妈妈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可让那没有人性的继父逍遥法外真的正确吗?他要是依旧贼心不死,曾小娟不是永远逃不出他的魔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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