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黛暮虽然离不了那重鹰,但是也没有做小孩子脾气,不肯弄个假的来替。何况卢淑慎的建议也着实的好,别的不说,留一把好剑给子子孙孙应当还是要的。
不过,叶黛暮最终没有要一柄和重鹰一模一样的长剑,就打了个剑鞘是一般模样的,装装样子就好。
内里的剑身那就大有不同。叶黛暮想了想,剑必然是杀人用的,还是做的实用些好,故而要求了许多小机关,又是血槽,又是暗刺,还特地要求。
说来奇怪,叶黛暮觉得自个杀人良心不安,但是她一做这杀人的器具却半点障碍也没有。卢淑慎最是明白她的,每夜里不念个三千,转一转手上的佛珠,陛下是不肯睡的。如今这表现也叫她有些诧异。
“陛下,你说起这个怎么头头是道?难道您不怕了?”卢淑慎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
“一条人命自然是贵重的。不过,我也不做傻子,人家要来杀我,难道还不许我先磨刀预备着?”叶黛暮倒是不怎么在意。她是不想杀人,但是她也不想傻乎乎地坐等天命。
命这玩意,信则有;不信则无。
她来自现代,起先得了这皇位,还觉得是命中注定要叫她为这天下苍生做一个明君。如今想来,托大了。她这种不识五谷,不明圣典的人居然好意思夸下海口,能做一名盛世明君,想来也是够让人小调大牙的了。
人家辛苦地学帝王心术,读万卷书,习武,笼络人脉,坐上这帝位尚且战战兢兢,她什么都不懂的黄口小儿,凭着自己脑子里的三瓜两枣就想做人家几十年也不敢想的梦,也是可笑。
不过,这道理,大抵还是最近才明白的。叶黛暮之前一直自诩眼界开阔,必然超出这顽固不化的古人几座山去,但是等她真正接触政务,想要为天下苍生做点实事的时候,才发现,她依然什么都不懂,什么也做不到。
从前她觉得只要掌控朝局,只要能让那群浑身长了刺的大臣乖乖听命于她,她必然可以开创一个太平盛世。这会子倒好了,她发现天下不如她意的事儿,还多着呢,不少这么一群刺头。
“已经有了些眉目,那地方的尸首,是委托了流民去埋的,兵器一类却是我们自己人收走的。好兵器可以传家,江湖上人的眼睛都贼亮。你那剑,八成是被哪个识货的带回去了。逐个找还是找得回来的。”谢璇带了一壶梨花白来。
在庙里几天,叶黛暮死活不肯放他一个人去偷吃,没办法,他就生生忍了几天。回来刚去酒肆把酒壶打满了,叶黛暮的飞鸽传书就跟催命似的来了,一刻钟七八只,直接把他带的鸟食吃个干净,还没完。
那送信的鸽子没讨到食,啄了他几下才甘心。惹得一众纨绔笑成一团。谢璇哪是那种心眼子大的人啊,他的心眼比那麦芒大不了多少,唯有叶黛暮治得了他,其他人就等着被报复吧。
那边谢璇接到信,立即甩了他那一众的狐朋狗友,来找叶黛暮了。连仇都来不及报,可见多把她放在心上。
“都怪你,当时撞了我一下,害得我什么也没想起来。”这碰瓷也是绝了,隔了个七八天还能用。叶黛暮却不管这么许多,一股脑地把气撒到谢璇头上。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好了吧,搞得你忘了人家小姑娘,又忘了重鹰,还把那发病的村子也给忘得一干二净。”都说了这是个顶顶小心眼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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