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尚未完全黑下来,府里府外便已然是华灯璀璨,流光溢彩,亮若白昼的盛景。
这是上元节的最后一日。
从正月十四到十六,这三日是不设宵禁的,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可以在长安城内百无禁忌的狂欢到天明,不用担心有巡夜的武侯会出来砸场子,顺带打掉自己的两颗牙。
“阿兄,我要这盏兔子灯!”
因着时下兴起了女子穿男装的风潮,凌端今日便没有着裙裳,而是穿深青色圆领窄袖夹袍,踩长靴佩短剑,发式也梳得很清爽,看着倒是比平日里多了几分飒然之意,且不失活泼俏丽,惹得路上的少年郎们频频回头张望。
“这是不直接卖的,要猜出谜底来,才能将它拿走。”
凌准在和郑元郎、岑六郎等人在云来居吃饱喝足后,便回家洗去了一身的灰尘和疲惫,此时端的是容光焕发,神采飞扬,但在看到旁边题着的莫名其妙的灯谜后,不禁皱起了眉头,觉得每一个字自己都是认识的,为何凑在一起,便显得那么的陌生,难以捉摸了?
“猜谜?”
凌端闻言登时就泄了气。
她深知自己和兄长俱是没什么才思的,所以一碰上文绉绉,曲里拐弯的灯谜,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要是有她在,肯定就不会被难住了。”
凌准想着那个爱看书胜过爱看他的人,暗自苦笑道。
也不知她这会儿在做什么?
她初来乍到,会不会在崔府受到刁难?
府里给她安排的住处,她能习惯吗?
而新的菜色和口味,她能适应吗?
托郑元郎给她捎去的口信,已经带到了吗?
那厮会不会只顾着花天酒地,浑然忘了自己的正事?
凌准越想越觉得极有可能,眉宇间便不经意带上了冷肃的杀气,恶狠狠的盯着那盏形状可爱的兔子灯,把它想象成了郑元郎那张面目可憎的脸,吓得旁边的凌端手一抖,颤声道:“阿兄,我不要了,还不行么……”
“都下去吧。”
温暖而明亮的灯火下,婢女们穿着厚底的线鞋,走动无声,轻轻将一道道香气四溢的菜肴汤羹放到了花梨木的长条案几上,摆好了碗筷,然后遵从崔异的话语,垂首侧身退下,在帘外候着。
“这道炙鹿肉不错。”
许含章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一遇上合自己口味的佳肴,便无比真诚的赞美道。
“这道玉尖面也不错。”
“冬笋的味道很是鲜嫩。”
“生进鸭花汤饼也做的很好。”
崔异一面微笑着听她说话,一面夹起了她称赞过的菜色,仔细品尝。
或许是因为多了一个人陪着的缘故,他的心情就不一样了,胃口也随之转好,每一道菜尝来竟都是鲜美无比,回味无穷。
“这个是驼蹄羹。”
他很有兴致的取过一个小碗,用汤勺撇开浮在面上的姜蒜和胡椒,替她盛了个八分满,说道:“羹易得,不过是加上菌菇并各色佐料,慢火将汤汁熬成汁浓如乳状,但驼蹄,却是不易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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