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有常行军、强行军和急行军,常行军徒步时速八到十里,一天行程八十里左右,而强行军时速十里以上,日行军十二小时以上,一天行程百里以上。而最快的急行军,以最快速度行军,在紧急任务时采用,快走行进,走跑交替,时速能达十五里以上,必要时轻重前进,时速能超过二十里,必要时能维持一日的高速急行军,最快能达到一日二三百里。
凌云的行军速度却限定每日三十里,时速基本上维持着五里,和散步差不多的速度,一天还只走三个时辰。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休息一刻钟,每走一个时辰一个休息。日行军过半时,还要进行一次大休息,生火做饭,喝水喂马。离天黑还早的很,部队就开始停止行军,开始安营扎寨。
凌云不急着赶路,这个是魏征等人都知道的。凌云更在意的是行军的过程,在整个行军过程中,凌云严格要求各级军官带好队伍,加强行军队列的控制,五千人马的长长队列,必须保持着一个稳定的距离,同时,前军的斥候,开路工兵,左右游骑,各行其职。行进时的全军指挥系统的通畅,扎营时的各个分工,宿营时的轮值守卫等等,凌云充分的利用这次怀荒军的首次大规模行军,检验着这支新军,努力把这支兵马往一支真正的职业军队上带,而不只是一窝蜂似的流匪作风。
凌云知道。好的习惯都是慢慢养成的。现在有机会慢慢培养,就不能错过,不然一旦这支部队形成了随意的风格。想以矫正以后就要麻烦的多。
黑坝沟营地里,一切有模有样。
大家白天也就走了三十里路,更像是散步多过于行军,虽然凌云要求大家挖沟建营砍树立栅,甚至还特别要求每队都要挖一个厕所等有些苛刻的要求,不过晚上辎重队杀了五十头猪,每旅分了一头猪百多斤猪肉。大家心里仅有的一点点不解也都随之而去了。
黄石头和同伙的长矛兵一起在本伙帐篷下风处挖好一个简易茅坑后,拍干净身上泥土。便从帐蓬放着的背囊粮袋里量了一升米,走到帐篷上风处。本伙的另两个同袍,弓手黑鱼和大眼两个正在生火,灶坑已经挖好。铁锅也已经埋上,伙里并没有单独的伙头兵,大家轮流做饭,每次两人。灶垒好,锅架起,火生好,不过粮食却得各自拿来。这次出兵也没有单独的民夫运粮,虽然有辎重兵,但他们只运送补给军械。粮食都由各自携带。做饭时,每人再把自己的米量好凑一起煮。
把自己的那一升米倒入黑鱼的那个铁盔里,黄石头啧啧有声道:“多好的大米啊。珍珠一样晶莹雪白。俺以前还从来没吃过大米呢,选入了军中后,倒是经常吃,这要是说给俺们同乡的那些人听,他们肯定不相信,以为俺在吹牛。”
黄石头今年才十六岁。不过却长的很高,足有六尺高。他本是长城内大宁关附近的一个山民。这里虽然是隋境,可实际上基本算是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之地,一家人生活在山里头日子过的其实很苦。王保接替二龙堂主之位,开始招募一些老实本份、年青健壮的山民充实二龙堂,以压制原先周方薛亮的原班人马。黄石头看到二龙堂招兵的安家费有五贯钱,每月还能有两千钱的饷钱,便在招兵旗下招兵册上按了手印,把当即领到的五贯安家费和预先发给的一月两贯饷钱交给了同来的弟弟,让他把钱拿回家去给母亲看病,另外再拿出些钱给二十多岁还没娶媳妇的大哥说亲。本来只是来卖猎到野鸡的黄石头,就此成为了二龙堂的寨兵,然后又随着王保去了怀荒,不久后选为外镇兵,再后来又因为以前会打猎,用过软弓,又身高力大,被王伯当选为了长弓手。
在加入怀荒军以前,黄石头活了十六年,还从没有吃过大米。北方边疆上的偏僻山民,平时别说大米,就是粟米饭都难的吃上一回,一天两顿稀的,常年到头都是搭配着各种野菜煮粥,家里人又多,上面两个哥哥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另外姐妹也好几个,穷人家就是这样,越穷,生的越多,人越多,越不够吃。如果加上夭折掉的,他母亲生过十几个孩子,生产多次又得不到营养和照顾,因此才四十多岁,就已经常年在床,又没钱抓药。要不是如此,黄石头也不会来当兵,毕竟不到万不得已,寻常人家的孩子是不愿意吃这断头饭的,都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在招兵旗下,按下那个手印的时候,黄石头的心其实是很悲壮的,他以为,自己的这辈子就已经完了,也许哪天就丢了脑袋。
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到了怀荒当兵之后,与他想象中的日子完全不一样。特别是从二龙堂到了怀荒城后,他很快选入了长弓营,整天就是训练,虽然每天很累,可吃的很好,大米饭管饱不说,每天还有一顿肉吃。说句老实的话,黄石头长那么大,还从没有吃的这么好过,他长十六岁了,只吃过一次肉,那还是他姐姐出嫁时吃过一次。说来有些让人难以相信,他十来岁就开始学打猎,先是做陷阱,然后是用土制的软弓,过的猎物也有一些,可这些猎物他从来没有留下来吃过,全都拿去卖钱,换了钱补偿家用。第一次在长弓营里吃肉时,一大勺子肉吃的眼泪直掉,弄的同伙的几个兄弟也都感慨不已,最后那天大家把自己的肉都给他吃了。加起来足有差不多两斤的肉,他一个人全吃光了。
黑鱼拿着刀匕首正切着分下来给他们伙的十斤肉。大块的带皮五花肉切成方方的一块,他边切也笑道:“谁说不是呢,他娘的当年我上山入伙之前。连猪肉什么味道都没偿过,可你看现在,好家伙,一顿就分给我们十斤肉,每人一斤呢。这肉,真肥啊,一会老子给大家做红烧肉。炖的烂烂的,再加点蔗糖。又香又甜。”
说起加糖红烧肉,这如今几乎成了怀荒军士兵们最喜欢吃的一道菜,而且几乎每个人都特别喜欢加糖,加糖的红烧肉那才叫红烧肉呢。也就是盟主才这么豪爽大方。这次出征居然还给了每人三两蔗糖。之前出征前下发粮食时,多半的士兵们都瞪着那块红块块不知道是什么,甚至上面解释说是蔗糖块后也依然不明白蔗糖块是什么。等听说这种蔗糖块金贵无比,只有那些豪门贵族家才享用的起时,大家都惊讶不已。不过当偿过了这功蔗糖块的甘甜之后,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金贵的食物。大家都把自己的蔗糖块贴身藏着,忍不住想念那甜美的味道时,才会小心翼翼的打开布包,轻轻的舔几下。
黄石头的那三两蔗糖块也小心翼翼的贴胸珍藏着。三两蔗糖都是方块状的暗红小块,约有三十来个,他只吃了小半个。另外刚刚和大家每人拿了一块出来一起做晚上的蔗糖红烧肉,其余的他全好好留着,舍不得吃。他已经想好,等这次打完仗回去后,就托人把这糖带回家里,给阿耶阿娘和兄弟姐妹们。那他们也偿偿这贵族高门人家才吃的到的金贵物。
铁锅已经烧红,负责掌勺的大眼把黑鱼切好的肥肉块倒进锅里。肥肉块顿时发出滋滋的响声,一股股肉香爆发开来,黄石头几个都长吸一口气油香,满脸的享受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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