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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罗人很迷信自己的驰射本领,可是当面对着一座牢牢守住河川谷口的高大冰堡,以及堡前那纵横交错密密麻麻层出不穷的各种防御工事之时,也是黔驴止于技穷。绝望之下,代替昏迷中的骨罗统领军队的千夫长乌迪尔决定跟隋人放手一博,死地而战,他心里还存着一丝侥幸,认为也许部族兄弟们拼命之后,隋人也许挡不住他们。
八千多同罗骑兵中,皆是骑兵,众皆有马,并没有步军之说。但同罗骑兵也有不同,分为正军和辅兵,正军和辅军的区别最主要的地方又在于有无披甲。有齐全的铠甲的披甲骑兵,几乎都是最年青力壮的正军,而那些辅兵,却少有披甲,多数都只是戴着狼头盔牛角盔,或者披一件牛皮甲而已。在一般的行军作战中,正军的任务是冲锋陷阵,击败敌人。而辅兵却是配合辅助正军的,一个正军拥有两个辅兵,一个负责打草谷,解决粮草问题,另一个则负责守营,当行军时他们要帮正军安营,正军出战时,他们负责留守营地。此外,辅兵还负责打扫战场,帮忙看守战利品,押送战俘等等。
同罗正军都是自备武器铠甲,选入正军不单得要年青力壮勇猛骑射本领好,而且最重要的一条还要求待选的正军拥有不错的家底,这样才能置办起全套的装备。
脑袋四周头发全剪光。只留了脑袋顶上一片短发的尼兰一挥,他身后立即有两个把头发结成两股大辨子的辅兵跳下马跑了过来。两个辅兵都差不多三十左右年纪,比起才十八岁的尼兰来要大的多。也强壮的多,不过两人却只是尼兰的辅兵。实际上两人都是尼兰的家族族人,不过两人却没有足够的家产足以选入正军,最后因身强力壮而被选为了辅兵,就给本族的族长的儿子尼兰做了辅兵随从。尼兰是第一次出战,之前还打了几个顺风仗,却没想到。马上就已经陷入到了如今这样的境地。做为一个小部族的族长儿子,初次上阵的尼兰为这次做战准备了许多装备。花了不少的钱。
首先战马就买了三匹优良的战马,甚至为了示好两个同族的辅兵,让他们照顾初次上阵的自己,连二人各自的那匹马都是他出的钱。除了马匹之外。要想成为一名正军,需要配备的标准装备称为铁甲九事,一套铁甲,一套马甲,然后是马鞍鞯辔,另外还有置办弓四张,箭四百,长短枪各一、铁骨朵、斧铖、鎚锥、火刀石、马孟、料一斗。料袋、搭钅毛伞各一,縻马绳二百尺。出兵作战。部族是不给粮草的,全靠自己打草谷抄掠供应。
不过虽然正军需要自备装备,负担很重。可却依然很多人都争着想要选入正军。这自然不是同罗人都傻,而是同罗部落历来的习惯,打仗获得的战利品,都是由正军们优先分取,然后一小部份分给随军的辅兵,没有出征的。则基本上分不到东西,或只能得到极少量的战利品。而漠北地方。战事冲突频繁,如同罗这样的部族更是一个战斗部族,以勇武好战闻名,只要是有本事的,都想要入军征战,以军功取战利品,获得钱财人口牛羊,这比起放牧来,可是要好上许多倍。
巴克和甲泰帮助尼兰检查铠甲,尼兰这次出来带了一套锁子甲和一带犀牛皮甲,之前击败奚人时,他夺到一副明光铁甲,那副铁甲基本完好,擦拭之后锃光明亮,他高兴万分。只是这明光铠穿戴之时有些麻烦,沉重不说,还得要辅兵帮助。先前撤退时,他只穿了索子甲在身,不过眼下要进攻隋军的冰堡,马上要面对那犀利的超远长弓劲箭,尼兰也顾不得明光甲沉重了,连忙取出明光甲让巴克和甲泰为自己穿上,然后又在外面套了那件索子甲,两套铁甲数十斤加身,让尼兰有些沉重起来。
巴克替尼兰披好甲,又从马上取下来两把角弓,仔细的拉弓试了试,调好弓后,把弓插到尼兰战马弓袋里,又给战马身上挂好了两袋箭,一袋轻箭,一袋则是重箭。那边甲泰则把尼兰的铁骨朵,短枪都挂到尼兰战马鞍前,又将尼兰的弯刀递给尼兰,再把那把长矛递到尼兰手里。
乌迪尔虽然决定攻城,但他们首先得扫平的是堡前二百五十步范围内的那一片防御设施。按手下军官们的建议,乌迪尔准备让尼兰等正军发挥同罗勇士们驰射的本领,驰近城下吸引城上注意力,然后掩护巴克等这些辅兵去推倒土墙,填平濠沟,砍倒尖桩,扫平陷马坑等防御工事。
硬矛在手,尼兰的心情有些沉重。南下以来,一路上遇到的部落都是不堪一击,很多都是早早的望风而逃。可是在这里,在这条狭窄的沟谷里,他们吃了前所未有的大亏,数天时间,就已经折损了近两千兄弟。那近两千战死者,不单有如巴克他们那样的辅兵,还有许多同他一样的正军豹骑。其中有不少一路上他们还说过话,聊过天,有几位还指导过他的骑射,可现在,却全都成了被砍掉首级,尸体挂在尖桩上任乌鸦啄食的无头鬼。对于乌迪尔千夫长他们的攻城计划,他心里实在没有半分底气,在西面的营垒前,他可是清楚的看到,隋人站在营垒里,能在二百步之外就凭长弓劲箭杀伤豹骑兄弟们。现在这里和西谷口时的情景一样,甚至比西谷时的形势更恶劣。
他旁边的泰德也在穿戴铠甲,泰德是尼兰这一小队的队长,指挥包括尼兰在内的十名正军,加上他们各自手下的辅兵,这一小队有三十人。泰德不但是尼兰的小队长。同时也是他同族的叔叔,他赶上前去,也帮着泰德一起穿戴铠甲。泰德的这套铠甲更加的漂亮。金光闪闪,铁甲上面涂了一层金漆,而且上面那山字纹交错的甲片,最是能防箭,普通的箭射上去很难穿透,就算是面对随人的长弓劲箭,也都拥有极强的防御力。这让尼兰十分羡慕。这套金漆山文甲是泰德这次南下最大的收获。若是带回漠北,这一套甲起码能换上二百匹好马。之前泰德得到这宝甲却根本舍不得穿。宝贝一样的用抢来的绸缎包裹着,可现在,他却把这宝贝拿出来,而且穿到了身上。
泰德抬手轻轻拍了拍尼兰。在他耳边叹声道:“尼兰,若有机会,就直接向汉人投降。”
“为啥?”
泰德低声道,“这仗没法打的,没法打的,你看看对面这冰堡,还有那上面的隋军。说老实话,我以前也南下随部族军跟着突厥的可汗们却攻打过隋朝,也算是见识了不少隋军。可我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隋军。这仗打到现在,我们死了差不多两千兄弟了,可隋人死亡数不超过两百。如今却还把咱们直接两头堵在了这河谷里了。还有那长弓劲箭,我以前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弓箭。冰天雪地里,他们的弓居然还能射出二百多步远,而我们呢,这样的气候里,弓能射出五十步还有杀伤力就非常了不得了。这仗没法打了。这些隋军根本不需要跟我们拼命,只要守在城上。放放箭,就能把我们耗尽。你还年轻呢,有机会的话,投降吧。”
尼兰低头不语,连久经战阵的叔父泰德都是如此对前景悲观,他心里越发的沉重了。
“听我一句,投降并不可耻,活着出去,总比死在这里,成一具无头鬼要强。将来也许还能有机会再回到漠北去,若你真有机会回去,记得我一句话,以后再不要回侵中土了。”
尼兰低声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乌迪尔千夫长还要攻城呢?”
“乌迪尔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会是骨罗做南下大将了,可惜骨罗俟斤却还一直昏迷不醒,要不然他若醒着肯定不会这样鲁莽冲动的。”
“叔父,那咱们一起向汉人投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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