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的毅力和顽固的坚持,还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他在身边,即使身处险境,即便未来均不可知,她的心也在慢慢复苏温热。
她以温柔的目光回应他,不急不躁。
每一眼,都写着来日方长。
夜色一直等,终于等来了他一阵咳嗽停歇过后的后文:“最后又来了一只兔子,它扶着耳朵站在第九只兔子的肩膀上,亲了长颈鹿一下。”
他有很多故事想讲给她听。他讲的,她都会认真听。
他话题转移地很快:“林瑟很老了才开始学汉语。”
夜色下意识反驳:“哪儿有很老,他现在都很年轻啊。”
裴白墨摇头:“这明显不是重点。你听讲除了会睡着之外,原来还容易歪曲老师的意思。”
第一次见到他,自己的确半醒半睡,夜色不好理直气壮地反驳,只好委婉的说:“那只能怪老师讲课太无趣。”
做过她的老师,听到这话他果然不乐意,哼了一声:“是你不懂欣赏。”
好像他们只是在自己的居所闲聊一般。
夜色只好顺着他的毛摸:“是,对。我这人审美水平一向低下,是我不会欣赏。”
裴白墨突然目光专注深沉地盯着她看:“你这是想告诉我我整个人质量低下,是你审美低端的产物?”
夜色的舌头差点被自己咬到。
“没关系,我不嫌弃你。”他看了她两眼,不示弱地继续说,“反正我的审美水准已经被你拖累了,我们依旧般配”。
他这样故作轻松,她怎么会不懂。
夜色宁愿他骄傲地说自己玉树临风,顺便激励她少妄自菲薄。
他偶尔谦虚的地方总是跟善解人意没有任何关系。
“继续刚才的故事。林瑟很老了才开始学汉语,为了能听懂方津都骂他些什么。后来他好不容易学会了一个词语。”
夜色有了猜的兴致:“木头?”
裴白墨摇头。
“变态?”
他还是摇头。
“该不会是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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