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苍凉的号角响起,别失八里的原野上,一阵劲风袭来,喝里可汗紧了紧身上的绯色长袍,虽然是夏天,但他还是觉得身子有些发凉。
“唉!人老了,不得不服老啊!想当年自己也是可以拎条木棍就可以干翻一条狼的汉子。”
他盘膝坐在一驾巨大的马车上,悠然地拿着夜光杯细细地啜饮着,只是这杯里不是美味的葡萄酒而是苦涩的药液。
这辆马车由十八匹白马拉着,车前矗立着一杆狼头旗纛。
回鹘人的祖先历代相传,他们是一位美丽的匈奴公主和一匹狼的后代,所以世代均以狼为图腾。
五百名回鹘骑士,斜跨弓、腰佩刀、手提长枪,胯下骑的是黑色的高头大马,因为是出猎,不是出征,所以这些精锐侍卫骑兵并未披挂铁甲,而是穿着统一的黑色皮甲。
皮甲相对铁甲而言,要轻便很多。即便如此,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骑士们浑身上下都已湿透。
每年夏天,回鹘皇室到更北边的别失八里避暑、围猎已成为常例,今年也不例外。
喝里可汗虽然觉得自己身子骨有些撑不住,但作为皇权的代表人,也得强挺着,不然整个回鹘国政局又会产生波动。
在他倒下之前,必须把各种准备工作都做好,为王子毕勒哥铺好路,送上马。
想到这,他转头望向身旁的王子,看着他那年轻健壮的身姿、英气勃发的神情,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毕勒哥手上驾着一只高大、强壮的鹰,它有着宽大的翅膀,锋利的脚爪,眼睛被眼罩遮盖着。
最瘆人的是眼罩之下它的那双眼睛,又圆又大,犀利无比,往常身边的猎狗,一见这双眼睛,嘴里呜呜只叫唤。
号角在此响起,捕猎开始了!
两百名骑士呈扇形散开,纵马向前狂奔,野兔、狐狸、野鸡等各种动物全都惊慌失措地从草丛之中蹿了出来。
毕勒哥把架鹰的胳膊举起来,撒开鹰绊子,揭下猎鹰的眼罩,猎鹰便如出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
毕勒哥的雄鹰锁定了一只黄毛野兔。野兔跑得真快,可在鹰面前,跑得再快也是徒劳。
鹰估算好距离,身子在半空中飞出漂亮的弧线,像刀子一样向野兔刺了过去,伸出一只爪子抓住了野兔的屁股。
野兔感到疼痛袭来,扭头对着鹰龇牙咧嘴,鹰趁势用另一只爪子抓住野兔的嘴,两爪一较力,野兔便被搂成围成一团。
这时,猎鹰锋利的喙正好对着野兔的前腿窝,下嘴啄了两三口,就把野兔的心掏了出来。
正在猎鹰开始准备享受美味时,毕勒哥骑着马就赶到了,他把鹰爪从野兔身上扯下来,拿出一小团包着麻布的羊肉犒劳它。
鹰在野外逮着猎物后是连皮毛带骨头一块吞下去,到了胃里,等肉消化净了,消化不了的骨头和皮毛便会被团成一个球吐出来。
所谓马瘦毛长、人穷志短,鹰和所有动物都是一样的,它在有肉有膘的情况下,它就不会依赖、敬畏主人。
回鹘人在给鹰喂食时,会在肉里包上麻,通过吐出的麻布将它胃里的脂肪给带出来,不让它吃饱喝足、养尊处优,这样才能让鹰保持对主人的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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