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身上?骆驼那贼心眼还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行,咱们也在那地方见,但我丑话说在前头,那个地方已经暴露了,警察和老街军政府的估计马上就到,等我到了你要敢跟老子耍花样,咱俩就一起留在石猴子山里喂狼吧!”
“……”
话说完,阿扎云河挂了电话,收敛起笑容面沉似水,驾驶车辆双眼紧盯着前方黑黢黢道路的间歇,又抬眼瞥了瞥滑落在副驾驶座上,脖颈间一个黑红相见满是碎骨肉渣的残破大洞,脑袋斜歪着,仅与身体有一点皮肉相连的岩盘,大毒枭岩盘,死人岩盘。
我贪心么?我想要的,不过是不想同你们一个下场罢了。
想到这,阿扎云河嗤笑出声,拉着一左一后两具残破不堪的尸体,等到车厢内只剩自己一个喘气的活物时,被那小杂种用匕首划烂的地方,才真正开始疼起来。
不知怎么的,明明心里极苦,嘴里反而冒出一丝甜味,那是十多年前被自己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接连走了三天三夜的山路,磨烂了脚皮跌肿了膝盖,直饿得两眼发晕也没舍得尝一口,却最终也没能送出去的沙棘果、拐枣和野刺梅的味道。
那小杂种爱吃甜。小时候把他揍得浑身是伤他也不见得会多看自己两眼,但只要给他嘴里塞进两颗沙棘果,他却会冲自己甜甜的笑起来。
在自己既出生已腐朽,满是欺辱、疼痛和饥饿的童年里,那是唯一能让自己觉得温暖又幸福的东西。
十多年前,边县彝山到临潭县城100多公里的山路上,年幼的自己曾忍着疲累一步一步走过去,到头来却发现,就算有堆满整个箩筐的沙棘果,也甜不出一颗奶糖的味道。
有人,生是金玉,有人,生是污泥。出身的不平等,在自己蹬着一双脚趾比鞋面长的脏鞋踏上城里干净的地面时,便被血淋淋的剥开来。
城里人早已经给自己这一类人准备好了“小叫花子”的标签,注定自己必须被避让、被厌恶、被怜悯、被同情;必须主动交出自尊,笑着接受他们施予的善意;必须始终蜷缩匍匐着,用卑微和弱小仰视他们满是同情心的高洁灵魂。而那人难得对自己笑起来照进心内的那点温暖,在城里那只土狗面前,却能那么毫不吝啬,只因为他们是一类人,自己不是。
那一幕,无论何时何地想起来,都能让自己咬牙切齿痛不欲生,当时的自己,第一次尝到了低贱和胆怯的滋味,自己甚至不敢出现,不敢伸出满是污泥的手,把怀里的野果递到他面前。
那也是他头一次那么想念寒冷贫瘠却规则简单的大山,山里用拳头抢吃食,城里得用身份和钱。
我只要身份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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