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七月初,那是盛况第一次见岑声,说的直白恶心点,便在第一眼种下了情的种子。
她是孤儿。
据说,以前她的父亲是跟在盛非凡手底下混的,后来在抢地盘的时候替盛非凡挡枪死了,盛非凡可怜她便决定收养她,盛非凡对她是不错的,也许是因为没有女儿的缘故,对岑声更多一些宽容偏爱。完全也是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在养,盛誉盛况有什么,她也不会差。
盛况高叁时,她高一。
也许被盛非凡从小灌输着“保护妹妹”的思想,对岑声,盛况是放在手心里宠着。
盛誉更多的是看不上这个半道儿插足的外姓人,总是趁着盛非凡和盛况不在时,偷偷捉弄,常常把人惹哭。
明明是上了大学的人,偏偏幼稚到不行。
盛况为了追岑声,什么烂招都用了,人姑娘就是不放在心上。追了几个月,盛况的死缠烂打慢慢奏效,岑声渐渐习惯。
之所以说是一段难忘的情缘,也是因为两人在一起的时间短暂。
叁个月。
论谁看了,都清楚,这是过了新鲜劲儿。
盛况当初的追求也不过是新鲜有趣,觉得好奇罢了。
一个孤儿,一个玩世不恭的黑道公子。
怎么看,都是云泥之别。
所有都知道,是盛况抛弃了她,出国留学。
但只有极少数的知情人心里通透,是岑声甩了盛况。
本该薄情的多情,而多情的偏偏生的薄情。
盛况临出国的前一晚,在雨中站了一夜,就为等她一句挽留的话,哪怕那一天,她回头看看也好。
岑声不曾动容,心狠又生硬。
对谁都如此。
到底十年过去了,人都是会变得。盛况渐渐觉得,自己似乎有些醉了。他随手解开西服纽扣,松了松领带,吊儿郎当,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黑色西服外套被他穿的绅士风度尽显,这也是为什么他在这里不合群的根本原因,不像个混混的混混。
出了盛联的场子,他上了车,闭着眼醒着酒,车门从外面打开,一个女人钻了进去,盛况没睁眼,鼻息间是廉价的香气,他不自觉的皱着眉,女人缓缓探身靠近,手指轻挑的勾着他的西服外套,膝盖蹭着他的,整个人都趴附在盛况身上,胸脯不住地磨着男人的手臂。
成年人的游戏,寓意再明显不过。
盛况没躲没闪,更加没有迎合。缓缓睁眼,抬手,两指并拢轻挑的弹了一下女人呼之欲出的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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