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兆槐在花店无措的表现是个明显的征兆,他的确很少给女人送花。
“你喜欢什么花,这种呢?还是这种?唔或者带点紫颜色的那种?”
郗萦也瞧得眼花缭乱,完全拿不定主意。
女店主笑吟吟地旁观了他们一会儿,插进来说:“每种花都有特定的花语,送女朋友当然是红玫瑰最合适了!”
宗兆槐用食指挠了挠鼻梁,“是这样吗?那就来一束……”
“我想要康乃馨!”郗萦在他说出口之前抢着作了决定,然后朝宗兆槐笑笑,“玫瑰太浓烈,让人不安,我还是喜欢康乃馨比较温和。”
两人一个抱着鱼缸,一个捧着花束,在下过雨的湿漉漉的街面上走着,表情虔诚。银色灯光投射在潮湿的脚下,一团一团晕染开,又被他们甩在身后。
即将经过下一个灯柱时,他俩不约而同慢下来,互相对视一眼。
“我能说句实话吗?”郗萦低头看看康乃馨,艳丽的玫红色不太真实,看起来像塑料花,“我其实,不怎么喜欢这种鲜花。”
“我也不太想养鱼。”宗兆槐望着她,表情单纯而无辜。
然后,他们不可自抑地大笑起来,仿佛刚才只是在某个舞台上表演,但很快发现这幕剧不适合自己,便褪下浓墨重彩的戏装。
郗萦说:“我喜欢野花,那种小小的盛开在野地里的,一簇簇或是大片大片,它们能让人感到顽强的生命力,我喜欢它们,但不会想去占有。”
“把花扔了吧。”
“嗯?”
“不喜欢就扔了。”宗兆槐无所谓地说。
“有点舍不得啊!”郗萦垂下拿着花束的手,现在她感觉轻松多了,“带回去放几天吧……我不喜欢鲜花还有个原因,它们迟早会凋零,把桌子弄得很狼狈,我害怕看见残败的景象,有点,呃,像厮杀过后的战场。”
雨后的空气湿润清新,他们再也不想回车上,就这么慢慢地走,镇子太小,散着步就能逛完。穿过一片稀疏的柳杉林时,郗萦改变主意,她想给康乃馨换个命运。
她先把花团揉松,再扯下来,直到掌心被满满的花瓣占据。在一块平整的草地上,她仰头,深吸一口气,稍稍蹲下,再跃起,用力将花瓣撒入空中。
一阵花雨,飘飘然降落下来。
郗萦抬眸,被这美丽的景象深深震撼,几秒钟后,花瓣着地,寂然无声,一地艳丽的尸体,宛如一场隆重奢华的惨败。
这一瞬,她想到了自己遭受过的各种挫折,她在心里挣扎着,也试图抗拒,最终,她妥协了。美好的东西都不会长久。这是自然界的法则,无论你服不服气,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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