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并没有多久,但是陶绫垂手站在那里,柔顺的短发贴在耳旁,手指不小心触碰到牛仔裤的面料,微微缩了起来,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她想了想:“你说很早,是,是什么意思啊?”
魏惊戍笑了一笑,刚想回答,旁边有一道突兀又莫名熟悉的声音响起。
“小……陶绫?”
那女声语气饱含着试探和惊疑,听得陶绫心头一跳。
她回头,看见携着一位中年男人的凌雁,身上一件刺绣精美的青色旗袍,眼里的震惊难以掩饰。
陶绫眼神一凛,顺着凌雁的目光看去,落在她身边的魏惊戍身上。于是跨出一步来,挡在他跟前,至少阻挡住了凌雁的视线,她身旁那位看上去五十上下的男士很礼貌的客套:“魏总……早啊。”
这厢陶绫和凌雁对望,后者的尴尬和不可置信都快溢出来了,陶绫则冷着脸。身旁的人不做声地圈过她,占有的姿态,语气疏离有礼:“早,恭喜明总监,双喜临门啊。”
魏惊戍的眼淡然低温地滑过,银行总监看了眼自己的未婚妻。有些奇怪她的反应:“嗯,我们选了今天的日子,小雁不想在加拿大结婚,找人算了今天。”
凌雁听到他的“双喜临门”,不易察觉地打了个颤。
下周明辉的女儿订婚。
“陶绫,你不会准备和他……在一起吧?”
三个人同时看了凌雁一眼,其中完全不明就里的明辉轻捏了捏凌雁手腕:“小雁,你说什么呢?”
小雁。
陶绫心里冷笑一声,双手抱胸:“凌女士这几年待在加拿大啊,好山好水好地方啊,过的挺不错。”
魏惊戍的目光骤冷,没有说话。
“我……”凌雁咬了咬牙,“我不管你想怎么样,魏惊戍,不、行。”
话甫一出口,明辉猛然抬起头,微微张着嘴,觉得自己肯定听错了,直到看见魏惊戍和陶绫如出一辙的轻笑,才恍然局外人似乎只有自己而已。
但是后起新秀的t除了和他们银行的利益往来,自己和t的掌舵者接触很少,几乎就是点头之交,而未婚妻凌雁是他四年前在加拿大散心时认识的,和魏惊戍更不可能有什么交集……这现状,他怎么有点看不懂了?
凌雁当然认识他。
对她来说,魏惊戍是野心勃勃的孤狼,非但没在陶家落难时搭一把手,还踩着陶家的尸骨上位,而在陶成被抓进去前一周,他甚至还给了这个年轻人数额不小的投资,对方签了合约,还堂而皇之的问了个问题——
他看着陶成皮夹内里的照片,问那个双手插在衣兜里、斜斜看着镜头的短发少女……是不是叫陶绫?
那时候凌雁如临大敌,在她看来,陶绫的未来是无比光明的,将会有更好的婚姻,能够助力自己的女儿获得更好的生活。而魏惊戍,来自臭名昭著的魏家,不主动、不合作、自私自利出了名的魏家,转移财产、不主动做慈善、最后倒下时没有人帮忙的魏家,压根,配不上她。
魏惊戍的手,突然被陶绫攥了一下,他静静看向她,用眼神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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